新疆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申请
| 受理条件 | 1. 有法人资格; 2.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3.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4.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 ||
|---|---|---|---|
办理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第三十六条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


诚信资质通









